Full-text is omitted. | | 阿尔卑斯电气株式会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上诉案 |
|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 | 行政判决书 |
| | (2012)高行终字第389号 |
| | 上诉人(原审原告)阿尔卑斯电气株式会社。 |
| | 法定代表人片岡政隆,董事长。 |
| | 委托代理人陈桢,北京市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
| | 委托代理人汪惠民。 |
| |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
| | 法定代表人张茂于,副主任。 |
| | 委托代理人孙治国,该委员会审查员。 |
| | 委托代理人朱明雅,该委员会审查员。 |
| | 原审第三人东莞台端电子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刘美惠,董事长。 |
| | 委托代理人李国钊。 |
| | 上诉人阿尔卑斯电气株式会社(简称阿尔卑斯公司)因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一中知行初字第3628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2012年2月21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2年3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阿尔卑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陈桢、汪惠民,被上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委托代理人孙治国、朱明雅,原审第三人东莞台端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台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国钊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 | 阿尔卑斯公司系专利号为02141063.1、名称为“卡用连接装置”发明专利(简称本专利)的权利人。2009年9月24日,台端公司针对本专利权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2010年6月30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15047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简称第15047号决定),宣告本专利权利要求1、2、3、5、6、8无效,在权利要求4、7的基础上继续维持本专利权有效。阿尔卑斯公司不服第15047号决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专利的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卡用连接装置,该装置沿卡的插入方向前后设置连接端子,以安装不同长度的卡”。与第1卡和第2卡形状相匹配的收存部的结构是实现本专利发明目的必要技术特征,应当在权利要求中记载收存部可容纳的卡的宽度、厚度、长度以限定收存部的结构。本专利独立权利要求1、3、6要求保护一种卡用连接装置,权利要求1、3、6中仅通过限定具有不同长度的第1卡和第2卡来限定收存部的结构,却没有对第1卡和第2卡的厚度关系及宽度关系进行限定,进而限定收存部的结构。因此,权利要求1、3、6中对收存部的限定实际上要求保护了一个较宽的保护范围,即要求保护一种收存部,其能够容纳的第1卡的长度小于第2卡的长度,但第1卡的厚度、宽度可与第2卡相同或不同。但是,本专利说明书中记载的可容纳第1卡、第2卡的收存部的具体实施方式仅有一种,即:收存部可容纳的第1卡相对于第2卡而言,第1卡更短、更宽、更薄,除此之外,说明书中并未记载其他的可容纳不同长度、宽度、厚度的第1卡和第2卡的收存部结构。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仅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法合理预测出说明书给出的实施方式的所有等同替代方式或明显变型方式都具备相同的性能或用途。因此,权利要求1、3、6所请求保护的方案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不符合200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简称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权利要求2、5、8是分别引用权利要求1、3、6的从属权利要求,也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 |
| | 综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维持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第15047号决定。 |
| | 阿尔卑斯公司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及第15047号决定。其理由为:1、在本专利中,卡的宽度和厚度与发明目的无直接关系,不是必须记载在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不影响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的支持条件的充足性。2、权利要求1、2、3、5、6、8中记载的技术方案可不限定于实施例记载的卡的形状(第一卡比第二卡短、宽且薄)而扩张到长度不同的两种卡。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说明书的记载,很容易扩张到独立权利要求的范围。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预测出与实施例所有等同替代方式或者明显变型方式都具备相同的性能或用途。3、根据共用连接器的有关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审查基准,对不是连接器装置的结构要件的存储卡不一定要把卡的长度、宽度、厚度等外形形状写入权利要求中。 |
| | 专利复审委员会、台端公司服从原审判决。 |
| | 经审理查明:本案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5年3月2日授权公告的02141063.1号“卡用连接装置”的发明专利(即本专利),申请日为2002年7月12日,优先权日为2001年7月12日和2001年8月2日,专利权人为阿尔卑斯公司。本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为: |
| | “1、一种卡用连接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 |
| | 机壳,其中具有能有选择地插装较短的第1卡和较长的第2卡中的某一个的收存部; |
| | 第1连接端子,与上述第1卡的接触端子部相连接; |
| | 第2连接端子,设置在上述收存部的比上述第1连接端子的配设位置还靠里边的位置,和上述第2卡的接触端子部相连接; |
| | 滑动部件,其布置成能在卡的插拔方向上移动; |
| | 复位弹簧,对上述滑动部件施加向卡的退出方向的作用力;以及 |
| | 锁紧装置,由凸轮槽和结合销构成,用于使上述滑动部件克服上述复位弹簧的作用力而锁紧到卡的插装位置上, |
| | 在上述滑动部件上,形成: |
| | 第1结合部,其不与上述第2卡相搭接,而使第2卡通过,只与上述第1卡的前端部相搭接;以及 |
| | 第2结合部,其设置在卡插入方向的第1结合部的后边,并仅与上述第2卡的前端部相搭接, |
| | 通过上述锁紧装置的锁紧状态被解除,上述滑动部件在上述复位弹簧的作用力下向卡的退出方向移动,从而上述第1卡和上述第2卡退出。 |
| |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卡用连接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锁紧装置的凸轮槽形成在上述滑动部件或上述机壳中的某一个上;上述锁紧装置的上述结合销与上述凸轮槽结合,并且设置在上述滑动部件或上述机壳中的另一个上,通过按压上述第1卡和上述第2卡,解除该锁紧装置的锁紧状态。 |
| | 3、一种卡用连接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 |
| | 机壳,其中具有能有选择地插装长度较短的第1卡和长度较长的第2卡中的某一个的收存部; |
| | 第1连接端子,与上述第1卡的接触端子部相连接; |
| | 第2连接端子,设置在上述收存部的比上述第1连接端子的配设位置还靠里边的位置,和上述第2卡的接触端子部相连接; |
| | 滑动部件,其布置成随着卡的插入能在卡的插入方向上移动;以及 |
| | 锁紧装置,由凸轮槽和结合销构成,把该滑动部件锁紧到卡的插装位置上, |
| | 在上述滑动部件上,形成: |
| | 压板部,其在卡的退出位置上与上述第1连接端子相搭接,限制上述第1连接端子向上述收存部内突出;以及 |
| | 第1结合部,其设置在前面侧,不与上述第2卡相搭接,而只与上述第1卡的前端部相搭接; |
| | 第2结合部,其设置在该第1结合部的后面侧,仅与上述第2卡的前端部相搭接, |
| | 当插入上述第2卡时,上述第2卡通过上述第1结合部与上述第2结合部相搭接之后,上述滑动部件从卡的退出位置移动到卡的插装位置上,因此,上述第1连接端子离开上述压板部的限制,向上述卡收存部内突出。 |
| |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卡用连接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第1卡形成为幅度宽而且厚度薄,上述第2卡与上述第1卡相比,幅度窄而且厚度厚,上述第1结合部形成在上述滑动部件内侧部的对置的位置上,同时,使上述第1结合部之间的宽度小于上述第1卡的宽度;而且大于上述第2卡的宽度。 |
| |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卡用连接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滑动部件在复位弹簧的作用下产生一种向卡的退出方向的作用力,上述锁紧装置的凸轮槽形成在上述滑动部件或上述机壳中的某一个上;上述锁紧装置的上述结合销与上述凸轮槽结合,并且设置在上述滑动部件或上述机壳中的另一个上。 |
| | 6、一种卡用连接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 |
| | 机壳,其中具有能有选择地插装长度较短的第1卡和长度较长的第2卡中的某一个的收存部; |
| | 第1连接端子,与上述第1卡的接触端子部相连接; |
| | 第2连接端子,设置在上述收存部的比上述第1连接端子的配设位置还靠里边的位置,和上述第2卡的接触端子部相连接; |
| | 滑动部件,其布置成随着卡的插入能在卡的插入方向上移动;以及 |
| | 锁紧装置,由凸轮槽和结合销构成,用于把该滑动部件锁紧到卡的插装位置上, |
| | 上述滑动部件由分割成前后两部分的第1滑动部件和第2滑动部件构成, |
| | 在上述第1滑动部件上,形成: |
| | 压板部,其在卡的退出位置上与上述第1连接端子相搭接,限制上述第1连接端子向上述收存部内突出;以及 |
| | 第1结合部,其设置在前面侧,不与上述第2卡相搭接,而只与上述第1卡的前端部相搭接; |
| | 在第2滑动部件上形成:第2结合部,被设置在后面侧,其仅与上述第2卡的前端部相搭接, |
| | 当插入上述第1卡时,上述第1卡与上述第1结合部相搭接之后,上述第1滑动部件一边按压上述第2滑动部件,一边向卡的插装位置上移动, |
| | 当插入上述第2卡时,上述第2卡通过上述第1结合部与上述第2结合部相搭接之后,仅上述第2滑动部件移动到卡的插装位置上。 |
| |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卡用连接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第1卡形成为幅度宽而且厚度薄,上述第2卡与上述第1卡相比,幅度窄而且厚度厚,上述第1结合部形成在上述滑动部件内侧部的对置的位置上,同时,使上述第1结合部之间的宽度小于上述第1卡的宽度;而且大于上述第2卡的宽度。 |
| |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卡用连接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滑动部件在复位弹簧的作用下产生一种向卡的退出方向的作用力,上述锁紧装置的凸轮槽形成在上述滑动部件或上述机壳中的某一个上;上述锁紧装置的上述结合销与上述凸轮槽结合,并且设置在上述滑动部件或上述机壳中的另一个上。” |
| | 本专利说明书记载如下内容:“近年来,小型存储卡中,已开发出短的、厚的、薄的等形状不同的各种存储卡,与此相对应卡用连接装置也己开发出各种类型。……卡用连接装置只能适应一种存储卡,一个卡用连接装置内只能插装特定的一个存储卡。因此,想使用各种存储卡的情况下,必须准备各种存储卡专用的卡用连接装置。……为了能插装不同长度的2个存储卡,提出这种一种结构,即能与各卡的接触端子部相接触的连接端子部沿卡的插入方向布置成前后两排。但是这种结构,在插入长的卡的情况下,长卡越过布置在前侧的连接端子移动到与布置在后侧的连接端子相接触的位置上,所以,长卡与前侧的连接端子相摩擦,使底面摩损,或者插入时的阻力增大,并且若分别对卡设置退出机构,则不仅结构复杂化,而且设备体积增大。……本发明的目的在于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一种使连接端子沿卡的插入方向在前后布置能插装不同长度的卡,同时当插入卡时能顺利地插入各种卡的连接装置。并且,各个卡用简单的结构进行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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