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保监会:信托公司不得新增境内一级非金融子公司
|
English
|
分类:立法动态
|
主题词:金融
|
关键字:信托;金融
|
来源:Pkulaw
|
发布日期:2021-08-05
|
|
2021年7月30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信托公司非金融子公司业务的通知》 《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压缩层级。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信托公司不得新增境内一级非金融子公司,已设立的境内一级非金融子公司不得新增对境内外企业的投资。二是规范业务。一方面,规范信托公司选择保留的境内一级非金融子公司的新增业务,并对其存量业务提出要求。另一方面,明确清理工作完成前,相关企业原则上不得新增业务。三是明确清理规范工作安排。落实信托公司主体责任,加强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共同推进该项工作有序开展。
点击查看原文
|